为什么各国要制定《反垄断法》

卖方市场,买方市场,反垄断法

作为社会个体,我们每个人都存活在社会竞争的战场上,在无形中参与着竞争。企业有了竞争对手的比较,才能共同进步,推动整体发展;竞争中有了压力,才能有动力更好地服务市场,从而形成一个卖方市场和买方市场的良性循环。

举个例子,在现实生活中,我们大多数都使用常用的微软(Microsoft)电脑操作系统,仅有少数使用其他系统,如苹果电脑使用自己的专属操作系统;微软的一家独大,最直接的后果是使得微软操作系统软件的价格居高不下,产品的安全问题饱受争议。因此,微软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曾遭到反垄断调查和诉讼,并为此支付了高额的罚款。

试想一下,如果经济市场上只剩下一些大企业在操控,而无数小企业拼得头破血流,世界还会和谐吗?答案是否定的。因为这样的后果将是:一方面,大公司和大企业等经济组织在社会上迅速发展,他们能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,掌握更多的社会资源,因而更加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;而另一方面,农民、小企业家饱受大公司、大企业的价格操纵之苦,惨淡经营。这会导致市场畸形,资源配置不均衡,小企业不能长期生存,市场都将顺从大企业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发展战略,消费者更是深受其害。

1914年,美国政府出台政策反对垄断,反不正当竞争,保护了市场竞争的活力,保证了市场经济的正常快速发展。此后,80多个国家相继出台《反垄断法》。我国于2008年8月1日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