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亲未尽抚养义务,成年后能因此不赡养他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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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:张小某从小与爷爷一起生活,如今已经长大成人。张小某的父亲张某常年在外地打工,对他疏于照顾,父子感情淡漠。后来,张某在车祸中失去一只胳膊,丧失劳动能力,生活陷入困境,张某要求张小某履行赡养义务。但是,张小某认为父亲未对其尽抚养义务,也没有资格要求其承担赡养义务。多次协商无果后,张某将儿子张小某告到当地法院。当地法院审理后认为,父母是否尽抚养义务并不是子女承担赡养义务的前提,张某生活陷入困境,张某有义务赡养和进行扶助。经法院调解,张某父子最终取得相互谅解,张小某同意每月向父亲支付1000元生活费,并定期看望和照顾其饮食起居。

宪法规定,婚姻、家庭、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。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,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。禁止虐待和遗弃老人、妇女和儿童。本案中,张某作为成年子女,在父亲丧失劳动能力、生活陷入困境时,应履行对其父的赡养义务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四十九条 婚姻、家庭、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。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。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,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。禁止破坏婚姻自由,禁止虐待老人、妇女和儿童。